李树芬"淹死"的时间(几日几时),省警方与县警方的说法不一。我相信谁说的?!

      贵州省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在新闻发布会(见报)上说事件已经平息,真相基本查明关于引发骚乱的「李树芬溺水死亡」事件,王兴正向媒体表示,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,是瓮安县三中初二(六)班学生。现已查明,621日晚8时许,李树芬与女友王娇、男朋友陈光权及其朋友刘言超等人晚饭后在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,李树芬突然表示要跳河寻死,当时被朋友劝止。约十分钟后,在朋友不注意时突然跳下河中,其友人救人不及后报警,警方于翌日凌晨三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,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贵州省瓮安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则写到:“四、简要案情:2008622日接‘110’指令,2008622日凌晨1时许,李树芬在西门河大堰桥牌溺水死亡